招聘社工、文员1名
一、岗位职责:
1、负责社工、文1、负责员工作的起草筹建员工作的通知、总结、报告通知、总等文件和各种宣传等文件和材料具体执行,完成规定指标;
2、及时提交工作2、及时报告与记录,能够报告与记总结和提炼工作中的经验;
3、与合作单位沟通及联络;
4、项目书的撰写;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应聘条件:
1、女性,年龄18-30岁;
2、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应届毕业生;有社工证优先;
3、热爱社会工作3、热爱,具有社会责任感,具有社、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
4、具有良好的沟4、具有通能力和团队协作通能力和精神,有较强的分精神,有析判断方法和技巧;
5、熟悉掌握Ex5、熟悉cel,Wordcel,,PowerPo,Powint等办公软件;
三、薪酬及其他待遇
1、按照《民政部1、按照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关于加强会组织薪酬管理的会组织薪指导意见》(民发〔2016〕101号)要求,101号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实行岗位制。
2、实行聘用制,2、实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为试用期工资不低于试用期工宿州市最低工资标宿州市最准。1个月转正后准。1个根据考核标准确定根据考核工资。
3、转正之后按宿3、转正州市规定为其购买州市规定五险。